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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参与养老服务的价值


日期:2016-08-05 / 人气:

  养老是政府、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养老保障提供主体的多元化是减轻老龄化社会养老压力的必然选择。宗教界参与养老服务的价值可以理解为宗教组织在提供养老服务和兴办养老公益事业中的有用性,具体表现为宗教界参与养老服务具有其他社会力量难以比拟的优势。

  (一)基于信仰的互助行为促进了养老保障的社会化

    中国传统的儒家孝道思想以血缘远近为依据,形成了亲疏有别的养老理念和以子女为赡养主体的“家庭养老”模式。而宗教界的养老理念有所不同,例如基督教教义 中的“孝”与“爱”是基于共同信仰的神圣之爱,是超越了血缘与亲缘关系的普世之爱,是对陌生人给予帮助的无私之爱,由此,在基督教中,互助精神成为养老理 念社会化的强大动力。现代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实现养老保障责任的社会化,这种社会化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养老保障能力的重要指标。宗教信仰中的一些 理念宣扬了社会互助的至高境界,建立在此信仰之上的施助行为客观上推动了养老保障的社会化进程。

    (二)宗教信仰的神圣性确保了养老服务的自律性

    养老首先是一种道德义务,而后才逐渐上升为一种法律义务,而法律对于养老义务的他律往往难以企及道德对于养老义务的自律。宗教信仰赋予社会道德和伦理准则 以神圣色彩,宗教信徒对于神圣和来世彼岸的存在深信不疑,对神的旨意和教义教规的忠诚使他们严守道德律令,不折不扣地履行道德责任,因此,“孝”与“爱” 一旦被写入教义之中,便成为信徒们恪守的原则和信条,催生出自律的养老行为。宗教组织和信徒们的养老信念更加坚定,养老行为更加持久,养老服务更为细致, 对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不仅限于经济供养,更加重视常规化的照顾和护理以及精神层面的关心与慰藉。

    (三)宗教的终极关怀使养老服务更加人性化

    如何对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使其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提高其主观幸福感是现代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宗教用神圣的方式解释生与死、现世与来世间的矛盾, 化解生存和死亡的对立,克服对生与死的焦虑和困惑,在心理上和精神上给许多老年人提供了一种精神寄托。同时,宗教信仰要求信徒戒除不良饮食及生活习惯,通 过功修等养生保健活动调适老年人的身心,具有延年益寿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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